的眼珠子灵活转动起来。
忘忧?丁叮为什么改名忘忧?不知其真实姓名,也许是她自己都忘了呢!那夜白云庄惨剧,烈焰冲天、血溅三尺,丁叮想必也受伤不轻,丧失记忆也是有可能的。
如此丁叮不记得他,并且将成为别人的未婚妻一事,便都有了解释。
“哈哈哈…”曲笛蓦然狂笑起来。“我痴了、我痴了…”
那一口从富贵居出来就被他强逼在喉头的热血狂涌喷出,落得他一张白玉面庞艳红点点。
“为什么要管她记得与否?难道她忘记了,我就甘心收手?她是我的,从我头一回见到她开始,她就注定只能是我一个人的,哪怕是阎王爷想跟我抢人,也得踏着我的尸体走过去。”曲笛双眼圆瞪,散发出浓厚的杀意。
连曲敏儿都感受到屋里突然冷了许多,忍不住打个寒颤。“柳怀犀不是普通人,若传言属实,他身负密旨南下,身边必然有高手相随,你想从他手上抢人,没有那么简单。”
“会有多难?”曲笛张狂地一跺脚,身边一张茶几就像一块冰落入水中,缓缓地化开,一阵风吹来,那实木所制的茶几下是变成碎屑,而是彻底灰飞烟灭了。
天哪!这样高深的功力…曲敏儿在曲笛的指点下也学了三年的武功,但她从来没有想到,世间有如此神乎奇技的武学。
曲笛笑得就像天上的云那样的轻淡。“仇恨是最好的催化剂。”
因为恨得太深,所以他苦练武功,拚了命地提升自己的实力,这样要还不进步就有鬼了。
曲敏儿只见眼前黑影一晃,眼中残影犹存,他的人已离开天宝坊,远远地没入了夜空中。
曲笛离开天宝坊,一路往西行。
情报上并没有详述柳怀犀一伙人落脚何处,但他凭着心头一丝直觉,隐隐能感觉到丁叮身处何方。
所谓的心有灵犀一点通,并非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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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忧…其实她的真名该叫丁叮才对。
她是四年前柳怀犀回乡祭祖,在前往苏州的路上,于官道边捡到的。
当时她身怀十八处刀伤,鲜血淋漓,除胸口一点余温犹存外,任何人看到她,都会认为她已经死了。
但柳怀犀不是普通人,他虽在朝为官,但祖辈却是开医馆的,他除了满腹经纶外,还有一身的好医术。
他用了七天的时间救醒她,又费了半年的岁月为她调理身体。
后来他祭祖完毕,回京复职,皇上有意招他为驸马,他委婉拒绝。旁人都以为他钟情丁叮,其实他是放不开礼教规范,认定在为丁叮治伤时,他几乎将她全身都看遍了,为了她的名节着想,他势必得负责。
然而皇上却不能接受他的说法,将他贬到海宁做县官。
丁叮与他一路相随,两人朝夕相处,柳怀犀这才真正爱上这温柔善良的姑娘。
未久,先皇驾崩,新皇登基,柳怀犀获重用,又重回帝都,并且接了一道密旨再往苏州。这次他除了祭祖外,的确也准备要与母亲商议娶丁叮为妻。
柳母也不是势利之人,见儿子与丁叮两情相悦,自然无阻拦的道理,许了两人的婚事,并决定下月成亲。
奈何今日丁叮在富贵居遭一名莽汉冲撞后,忽尔变得怅然若失。就连柳怀犀的细心关怀,也无法拉回她迷走的神智。
她没用晚膳,独自躲进房里,想着白天那个在富贵居里直勾勾盯着她看的男人,那样霸道、充满独占欲的视线,光用想的,就让人毛骨悚然。
拥有那般恐怖的眼神,其人心性必阴沉诡谲、狠毒蛮横,若在朝为官,必是一代奸臣;倘涉江湖,定是掀起漫天血雨的一大魔头。
她应该是厌恶这种人的,偏偏…她心底有一块地方就是惦着他不放。
她反复思量,越想,越感到一股暖流自心头升起,泪珠就如断线的珍珠笔直往下落。
她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哭,偏偏泪水狂涌不绝,怎么也停不下来。
莫非那男人与四年前的她有所纠葛,以致她就算失忆,仍对他念念难忘?
但没道理啊!如果真的难忘,怎么会搜索枯肠,依然想不起他姓啥名谁?
“为什么哭?”一个低沉的声音蓦然自她背后响起。
她诧然回头,看见一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