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骇客乐团”正式登场。
台下所有人大声欢呼,气氛马上热烈了起来。梦希讶异的发现,刚刚向她搭讪的男子,正站在台上接受英雄式的欢呼。“耶!齐磊、齐磊、齐磊~~”
太意外了,他是“骇客”的主唱?!
梦希讶异地看着他,发现他不着痕迹地对她眨了下眼睛,然后喊“Ready?Let's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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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骇客乐团”的演出让梦希整整在台下坐了一小时。
中场休息时,齐磊离开舞台,向酒保要了两杯酒,一杯给梦希,一杯给自己。
“还喜欢我们的表演吗?”他满头热汗,豪迈地用T恤下摆擦去。
“很棒,不管是你唱的歌或是吉他。”梦希由衷的说。
齐磊啧啧摇头“显然还不够棒,不然你应该跟所有人一样对我露出『你是摇宾之神』的表情。”
梦希笑了“可惜我不听摇宾乐,否则我会知道你是不是『摇宾之神』。”
“抱歉,借看一下你的手。”他执起梦希的柔荑,然后懊恼地叫“我就知道!你是学音乐的吧?弹琴的?你只听贝多芬或萧邦吧?我告诉你,你不要只听那种死人骨头,要听摇宾!摇宾才是王道!”
齐磊花了一小时给她上摇宾史,他跟她谈CarlosSantana、披头四,杰佛逊飞船,还翻过吧枱拿出他珍藏的CD给她。
“喏,这些借你回去听!这些CD超屌,比我的命还重要…”
比他的命还重要?梦希一听,连忙婉拒。“不用了…”
“不行!这些超经典,你不听就不算知道摇宾乐!”还不讲理的硬塞给她。
“喂,阿磊,我们下半场还没表演完,你到底还要聊到几时?”鼓手摆臭脸来叫人。
“我正忙着给这美眉洗脑,要她从此中了摇宾的毒…”
“厚~~要把妹等唱完再把!走,先把歌唱完再说!”贝斯手拎住齐磊的后领,把他住台上拖。
“那…我也该回去了。”梦希看了眼手机上的电子钟,发现已经是凌晨时分,而且…天啊!还有好几通唐劭伦的未接电话。
齐磊虽然死命挣扎还是不敌队友的蛮力,被架走的同时还对梦希大喊“美眉,聊了那么久,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ㄟ?”
梦希迟疑了下,但还是告诉他“梦希,杜梦希。”
“好,杜梦希,你明天再来,我们明天也在这里演唱。要来喔!我等你~~”说完最后一个字,齐磊刚好被拉进后台,门一关,声音戛然而止。
被众人崇拜的齐磊竟然做出那种举动,让不少人对梦希投以注目礼。梦希尴尬,拎了包包就走出呐喊。
站在酒吧门口,她打了通电话给司机老陈。
“喂?陈叔,抱歉吵醒你,我…我现在在忠孝东路三段的呐喊酒吧前面,你可不可以来接我?还有…你出来的时候,尽量不要让爸爸或少爷知道…嗯,好,待会儿见!”
币了电话,梦希掏出小镜子整理自己的仪容。
放纵了一天,她刚烫好的头发乱了,出门前上的唇膏早就不知道掉了多久,但她眼睛有了生气,不再死气沉沉。
三十分钟后,梦希看见自家的宾士轿车朝她驶近,梦希忙挥手。“陈叔,这边!”
停下车,老陈马上为梦希打开后座车门。
“谢谢!”梦希一上车,轻快的表情不见了。
唐劭伦就坐在后座,他慢慢转过那张连上帝看了也要为之赞叹的俊美容颜,一双如剔透琉璃的琥珀色眼瞳正正的望住她。
不知道为什么,梦希觉得酒吧里脱轨的一晚正慢慢离她远去,没有摇宾,没有欢呼声,现在在她耳边演奏的,是舒伯特的“魔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