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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2/3)

“以前和室友最喜煮东西吃,可惜现在她嫁人了。”俪菱遇见中规中矩的好男人,家境富裕,又极度迷恋她,于是索一不二不休,火速地把自己嫁掉。

他清了清咙,笑了两声。“那倒不是重,主要是因为乐团这一年来都在录制音乐CD,我必须些编曲等等的工作,很需要安静独立的空间。”

妍歌惊愕地挑起眉。“太离谱了,我才不相信!”

“我父母离异了,爸爸在法国,妈妈在国。”他坦率地说。

她的心猛地一窒,有一刻想叫他住嘴,很想叫他别再用那温柔的语气来呼唤她的灵魂了,那将会把她冰封的心寸寸化,化了以后能存放何

“那你又为什么一个人在台湾?”她微愕。

妍歌傻傻地站在理抬前,低低说:“那应该是情人或夫妻之间才会有的要求,我是你的房东,不一样。”

“我外婆去年去世了,房是舅舅和舅妈的,我和你一样,不想寄人篱下。”他舀了一碗汤喝,瞳认真地盯著她看。

孤单和寂寞更令她到难受。

“这就是教授要我留长发的原因。”他修长的双手握著,微微一笑。“团员清一是长发女生,为了舞台上的整,所以教授要我留长发跟大家合。”

“你父母为什么放心把你一个人留在台湾?”他正经地凝视著她。

她的心一动,他果然看过她写的纸条了。

“你饭很辛苦,所以碗应该由我来洗才对。”他又开始发挥他的绅士风度,替她收拾碗筷。

“没有关系,我洗就行了。”妍歌内的传统因在作祟,总觉得洗碗这事似乎不该由男人来

“真的啊!”他边说边笑,忽然想起了什么,笑得更大声,说:“第一次穿的时候很不习惯,下舞台的时候还绊了一跤,结果有一半以上的女团员都看到我的四角内了。”

“男生弹竖琴实在很奇怪,竖琴这优雅的乐会让我直接联想到天使和长发女。”她还是情不自禁崇拜的神,对他这个人愈来愈兴趣了。

“不必怀疑,我已经穿过两次长裙登上国家音乐厅了。”他边说边朗声大笑。

妍歌噗哧一声大笑来。

“因为我不喜国,我不喜寄人篱下的觉,在这里,我可以随心所读很多我喜的中文书。”她埋著,一心一意吃面。

“你不觉得孤单吗?”

“我本不知女生穿的裙这么不安全,才跌一跤就全光外,幸亏不是被观众或记者看见,否则我铁定上艺文版的条。”他自己都说得笑弯了腰。

“竖琴是很困难的乐,你为什么有兴趣?”她觉得自己像采访记者一样;而他倒是个很合作的受访者,有问必答。

他侧一想,很认真地计算著。“在国的中学学了两年,回台湾以后光找老师就找了一年,到现在为止大概已经有十二年了。”

邵雍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没什么不一样,在我里你只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孤单寂寞的女人。”

“你不是和外婆一起住吗?为什么还要到找房?”

她迅速低下,讷讷地说:“是不是…你不想让亲戚知你是gay?”因为阿南就是这样,逃避著自己的亲人。

“你学竖琴多久了?”她很好奇。

邵雍微微一怔,觉到握著自己的那只手柔腻,视线不由自主地望向她,她眉尖底的笑意亮了她的瞳,令他有一瞬的迷惑。



邵雍差把满来,他几乎忘记自己对她撒的谎了。

“还好。说说你的事吧?”她巧妙地避谈自己,专心地盯著碗里那块铃薯。

“这就是东西方女的差别,西方女人一定会要求公平分摊家事。”他不由分说就动手开始洗碗。

“我在国的邻居是非常知名的竖琴音乐家,有天跑到她家玩,无意间弹了一下她的琴,她居然就说我非常有天赋,然后莫名其妙就这样开始学起来了,回想起学琴的过程很痛苦,初学时两只手的指、中指、无名指泡,痛得只能拿叉吃饭,然后是睛对四十七弦的确辨识,要能完整弹奏一首曲必须经过一段很长的路。”

不行,她必须用超越别的方式面对他,否则她将无所遁形。

“哪有这事?”她不可思议地睁大睛。“如果大家都穿长裙,你也要跟著合吗?”

当妍歌意识到自己不经心的举动时,随即把手回来,收起了笑。

“妍歌,想不到你年纪轻轻,咖哩炖的手艺还不错。”他的里有赞赏,用心吃著她替他搭的通心粉和蔬菜面。

明明和他的距离这么近,近到可以听见他均匀的呼和稳定的心,但其实两人心灵之间的距离却是那么遥远。

妍歌越听越觉得有趣,他低沉轻柔的声音听起来就像由竖琴弹奏来的古典音乐,让她完全陷他营造的浪漫情境中,她必须很用力,才能把略带肤浅的崇拜神给压抑住。

切实际的想法。奇怪,和阿南在一起非常轻松自在,可是和邵雍在一起却总是会意情迷。

“我小时候跟著妈妈住在国,可是十四岁那年,我妈在改嫁前一个月就把我送回台湾给外婆照顾,从此就留在台湾念书了。”他像在说别人的故事,一边专心诚意地把碗里的咖哩炖歼灭。

“对不起。”她匆匆歉,手忙脚地收拾桌上的餐盘。

妍歌忍不住苞著笑趴在桌上,她忘形地抓住他的手,轻轻摇撼著。“你真笨,上条不就红了吗?一夕之间全台湾的人都会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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