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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夫之妇者,死;无夫者,杖一百七;
*
十岁以上女者,杖一百七。在保护女
免受
侵害的
程上,有了“
*
幼女罪”规定:
*
幼女者
死,虽和同
,女不坐。“幼女”的标准是“止十岁以下”后周:夫之妇被人
*
,男犯杀,妇人不坐。另外,中国古代律例还对受到
侵害的女
在“族礼”和社会地位上给予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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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前夫女已成,并杖一百七,妻离之;男妇受翁欺
,男妇归宗;父妾受欺
,妇人归宗。另,夫殴妻致死者,绞。以下情况别论,夫有殴骂妻妾,致妻妾自尽
死者勿论;夫殴妻,非斫伤(用刀斧砍)勿论。上梁不正下梁歪。其后的16帝多数都是好
荒
之君。我曾在博客中多次提到的、明朝第一
君、武宗朱厚照,因荒
过度,31岁就死了。朱厚照多次到各地巡游“每夜行,见
屋大房即驰
,或索饮,或搜其妇女”正德十四年十二月,朱厚照巡幸至扬州“寡妇无人幸免”因为朱元璋的榜样作用,明军在征讨外族时,掠夺
貌女
奉给皇帝,也是战争任务之一,当然也是拍皇帝
的好方式。宪宗朱见
的妃
纪氏就是俘掳来的。成化三年,西南少数民族作
,平
后俘获了不少
女,其中就有纪氏。纪氏之
让对贵妃万贞儿
得死去活来的朱见
一下
就动心了,少有的召幸,竟然让纪氏怀
了。纪氏生
后被册为淑妃,在小孩6岁时,朱见
才知
自己龙
早在纪氏
内芽,有了儿
。但在真相大白后,纪氏让万贞儿毒死了。大明王朝帝王的
关系之
让朱氏后人
到脸红。我在以前曾说过,开国皇帝、太祖朱元璋是个模范丈夫,与皇后
氏相亲相
几十年,
氏死后一直未再立新后,即是证明。朱
夫妻恩
是事实,但另一方面朱元璋在
行为方面也是收不住的,对女
的贪恋也不
糊。与刘
的喜新厌旧不同,朱元璋的一大
嗜好是“玩二茬”以睡到对手的老婆为荣。其战争对手陈友谅的妃
阇氏年轻貌
,朱元璋早就
馋了。在打败陈友谅后,朱元璋先想到陈后
里的几十位妃
,将阇氏揽
自己的怀中,后封其为瑜妃。听说那时阇氏已怀了陈的孩
,此孩
即民间传说的长沙王潭王。传说明成祖朱棣的生母是蒙古女人,也是因为朱元璋纳元顺帝的有
后妃缘故。明朝:凡豪势之人,
夺良家妻女
占为妻妾者,绞。“幼女”的年龄标准提搞两岁,定在十二岁。清朝:
罚在违反意愿的背景下的单方
行
行为,制裁也不
糊,沿用明律。但“夫殴死有罪妻妾不为罪”一条也被继承,对妻因与夫
角而妻自缢,如无伤痕,不予追究。另,诸与
妇同谋药死其妻者皆
死。甚至连短命小王朝也不会错过纵
的机会。如南朝宋孝武帝刘骏不论尊卑亲疏,只要喜
都要“幸”一下,其叔父刘义宣有四个如
似玉的女儿,刘骏全封为嫔妃,都给“幸”了,而且
时不避母亲路惠男,就当着路太后的面纵
;更糟糕的是,刘骏把路惠男也给
*
了。《宋书·后妃列传》记载“上(刘骏)于闺房之内,礼敬甚寡,有所御幸,或留太后房内,故民间喧然,咸有丑声。官掖事秘,莫能辨也。”刘骏
*
亲生母亲,废帝刘
业,则
亲
。刘
业青睐
山
公主楚玉的
,同
同宿,颠鸾倒凤。李裹儿是在武则天的
边长大的,她承继了这位女皇的个
。实际上再早些时,李裹儿已嫁给武延秀的同族兄弟武崇训。武崇训是武三思的儿
,武三思是武则天的侄
,也就是说李裹儿是武则天的侄孙媳。当初为什么嫁给武崇训?也是因为李裹儿与武崇训先勾搭成
了,肚
被
大了,不得不下嫁,结婚六个月后就生下了一个男孩。未婚先
这在今天来说没有什么,但在当时是很丢人的一件事情。武崇训被太
李重俊杀了后,李裹儿才又与武延秀媚来
去的。此即《旧唐书》所记载“武崇训为安乐公主婿,即延秀从父兄,教引至主第。延秀久在外域,解突厥语,常于主第,延秀唱突厥歌,
胡旋舞,有姿媚,主甚喜之。及崇训死,延秀得幸,遂尚公主。”韦氏母女是厉害角
,担心自己的丑事李显不能原谅,又想学武则天当女皇帝,而女儿李裹儿则想当皇太女,这样,心术下良的母女俩
脆把李显给毒死了。据说,当时显正在朝上批文件,见皇后送来馅饼,
的李显一连吃了八九个。李显肚疼倒地时,一旁的韦氏装着惊讶万分,还大声喊来人——再毒不过女人心啊!中国古代
罚“
*
犯”的三
方式之杖刑。上图为清太监受杖刑时的情形,与本文内容不相
,仅作杖刑演示用。实际上,翻开历史书,中国封建帝王的的
行为,都是脏、
、差。不只汉、唐、明三朝,统治过中原的外族莫不如此。金海陵王完颜亮就是一个与隋炀帝杨广不相上下的
君,阿里虎是他昭妃,他连阿里虎与前夫所生的女儿重节也不放过,
了母女俩。元顺帝妥
贴睦尔喜
群
,集
于
中
;还找来西域僧人,学房中术“演揲儿”又通过妹婿演练“双修法”召民家良女“实习”清帝也不能善其
,同治皇帝载淳在北京逛窖
,染“
柳病”而死;慈禧太后是与吕雉、武则天一样的权力
、
俱
的女人,有一次还
儿媳妇与她一起听
戏;传说慈禧面有两三个,一姓白的面竟致慈禧怀
;慈禧还将一姓史的饭馆伙计留宿后
“昼夜宣
”;为了排解
火,长期与太监安德海、李莲英
搞。汉、唐、明,是中国封建朝代的三大鼎盛时期。但从上面所述可以看
,这三个朝代在男女
关系上,就不值得炫耀,用今天
行语来讲是烂一姓、脏一朝、
一片,其毒负作用很大。不过,在法律方面,这几个朝代对男女关系的定义是相当严格的,特别是家
、家族内
的
关系、
理关系十分有讲究,对违反孝
和女
意愿、不合
理的
行为,
罚很重,却又是十分值得称
的。如此脏烂,这般丑陋,在今天看来是禽兽所为之事,在封建时代的帝王
廷中却时时可见,朝朝不绝。这原因在哪?大概就是所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民间
灯”吧。
层次的原因则是帝王享有特权——与任何女

的特权,法律对帝王、当权者是不起作用的!在唐确立了“
*
罪”并施以严厉制裁后,这方面的律例就更详细了:母女共事一夫——“脏唐”名副其实。
在中国古代,很早就有和
罪、居丧
罪一说,到了唐代
现了“
*
”、“**”罪名。其“犯罪行为”的轻重,依尊卑、亲等来区别。曾任民国时期南京中央大学史学系教授、著名法学家的杨鸿烈有过考证,对家族内的违反女
意志的
行为“脏唐”对此
罚就极为严厉。如,诸翁欺
男妇,诸男欺
义男妇,居父母丧而欺
父妾,主欺
(已许嫁良人为妻),均视情节轻重、亲等
以杖、笞,直至
死。对后果严重者加重
刑,如
*
未成者
以杖刑,后果严重(折伤者、
*
者)则
以绞刑。三男
*
一妇为**,皆
死。如果对照上面的律例,刘
、刘盈、李世民、李治、李隆基、朱元璋、朱厚照、朱见
等诸多帝王的婚姻行为、
行为,有失人
是自然的,还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但是,一方面帝王们自己随心所
,
廷内
**

来,极尽所能,
舅娶甥女、哥霸弟媳、
父妾、父夺
、横抢人妻的一幕幕失范閙剧;另一方面则
力规范民间的
行为,要求臣民恪守封建礼教,在
行为不得越雷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