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并不是可以抬脚就走的,须得征求
娘同意,
娘也不敢
主,便又来求王夫人,这就是前边说的第一条:"必须是一个能够自主的自由人","
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
为
仆的要解除主仆契约";而后面说王夫人"取了些东西来赍赏了他们,又送了两个姑
些礼
",便是替她三人
纳戒金了。然而到了惜

家时,贾府还有能力替她
戒金吗?她
家后竟要乞
为生,可见混得比芳官等被姑
"拐了去
活使唤"更加不如,这也足可再次佐证她的
家是在事败之后。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样,她就必须隐瞒
份,不能大大方方正正式式地
家;即使某庙住持或是
于报恩念旧,或是
于贪图小利,冒险帮她
了家,也不敢让她长期居留。因此她只能外
游方,四
"挂单"。可能某庙中有个尼姑死了,或是还俗了,住持没有及时向官府报告,"注消僧籍",而是将度牒给了惜
,但又不敢长期收留她,只是让她有了一个游方的
份,得以苟活逃生。"度牒的发放从唐宋开始,一直延续到清朝初年…除了度牒,政府还有对僧人
行
理的僧籍制度。僧籍由祠
理,每隔几年就要清查重造一次。僧籍的内容包括僧人的法名、俗姓、籍贯、所习经业、所在寺名、寺中定额的僧人人数等项。如果僧人
死或还俗,当天就要报送祠
,注销僧籍。又或者说,贾府虽败,然"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曾经有过那么多家庙,认识那么多
僧名尼,这里有一两个念旧情的,帮助惜
家原是轻而易举的事。当初妙玉来京,原是冲着"因听见长安都中有观音遗迹并贝叶遗文"的,这和惜
判曲中的"闻说
,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何其相像?由此可见,惜
既然是托钵沿乞,可以猜想她不是在"有专门厨房"的寺庙长住,只能
游方僧,四
狼。陈琛《和尚》一书中关于"乞
"有一段术语解释:然而"挂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和尚》中关于"僧人的

档案"也有诸多规定:很有可能,惜
的
家另有隐情,是不合法的。最大的可能就是她是在抄家时逃
来的,没有跟家人一起被关
狱神庙或别的地方,而是独自
走,
了尼姑。"后来,明代对僧籍的
理更加严格。不但天下寺院要上报僧籍,而且在全国范围内编造'周知录'。也就是由京师的僧录司将天下僧寺尼庵及所有的僧人一一辑录。在每位僧人的僧名之下,记录着他的年龄、姓名、
家的时间及度牒的字号。这本'周知录'编成之后,颁发给所有的寺院。这样,凡有游方僧人前来寺院'挂单',寺院就要查问这位僧人来自哪座寺庙,叫什么,多龄多大等,然后
据'周知录'
实。如果册
里没有这位僧人的名字,或者其他方面不符合,就认为是欺诈行为,可以把他缉拿,送到官府去。"又拜辞了王夫人。王夫人见他们意皆决断,知不可
了,反倒伤心可怜,忙命人取了些东西来赍赏了他们,又送了两个姑
些礼
。从此芳官跟了
月庵的智通,
官藕官二人跟了地藏庵的圆心,各自
家去了。但如果是那样,惜
的
份就该跟她小时候的玩伴智能儿一样,还是可以活得
从容的,再糟糕也不过落得个像芳官、藕官、
官的境遇,给师父
活使唤,如何竟至于"缁衣乞
"呢?或者说,贾府虽然被抄,但后来还是有翻
的机会的,历史上的曹家就是有过一小段中兴时期,且发还了
分财产,这样,贾府就有可能为惜
纳戒金,并有资格准许她正式
家了。可以试想一下,倘若在抄家时,惜
因年纪小而惧祸逃走,但又逃脱不
,妙玉仗义相救,把自己的度牒给了她,让她冒充尼姑逃
贾府,躲过了
狱厄运,而妙玉自己却因为失去了
份,而被官府变卖为娼。但惜
也因名不正言不顺,虽然
了家,却没有安
庙宇,只能四
挂单,托钵乞
。但是,
家既然有那么多的限制与程序,惜
作为犯官之女,遁
空门只怕没那么容易。不但没人替她
得起戒金,而且全家
狱,只怕她也没了自由
,不是想
家就可以
家的。可叹世上到底没有净土,无论妙玉也好,惜
也好,终究都是"
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啊!"自唐朝以后,建寺、度僧及度僧人数都要得到政府的批准…
"政府批准的'官度'有两
情况。一是每家寺院每年有一定的度僧名额,在这一限额内度僧算是合法的;二是皇帝在重大庆典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恩赐某地区或某寺院可以度一定数量的人为僧,这称为'恩度'或'赐度'。恩赐度僧的记载在唐宋时代极为普遍。凡是官度的僧尼都要有政府发放的证明文件,这就是度牒。这个帮助她的人,可能是随意的一个僧尼,也可能是前八十回中
现过的人。而最有可能的人,就是妙玉。上述可见,
家的名额相当严格,纵使惜
到
游方挂单,也必须有"度牒",但是她的"度牒"从何而来呢?可以肯定不是正常颁发的,只能是伪造,或者冒认。比如《
浒传》里,武松就冒认了一个僧人的度牒
护
符。"佛教对僧人吃的饭分为三
,一是'受请
',即僧人受施主邀请,到施主家就
;二称'众僧
',即僧人在僧众中共同
;三称'常乞
',即穿
僧服,带着乞
的钵盂,到村落挨门挨
乞讨
。在印度,在佛教创始初特别推崇乞
…但是,在中国,僧人只有在外
游方时才'化斋'(相当于乞
),而寺庙一般都自己有专门的厨房。"